根据学校通知及《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拟定美术与设计学院周孟亚、江瑞晴、孟章璇、乔佳欣同学获得临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美术与设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76——6391269。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