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愿申报、学院综合评选,拟推荐苏红同学为美术与设计学院自强之星推荐人选。现将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美术与设计学院团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76—6391269。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