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信阳师范学院2016年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信院青字[2016]03号)文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我院严格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生物楼1楼大厅)。
自公布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生命科学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美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汇总名单.doc
公 示 期:2016年4月19日至4月21日
联系电话:0376--6391269
地 点:艺术楼304办公室
美术学院团总支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