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用于创新、积极进取,顺利完成学业,按照《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即奖励体系设置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3]283号)文件的精神。严格、认真贯彻执行《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信阳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等文件内容,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地评选了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
结合美术与设计院研究生实际情况,我院2017级、2018级共有参评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资格的研究生25人。经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定,评定2017级学科教学(美术)专业研究生赵雯欣等3位同学、2017级艺术硕士(美术)专业研究生杨帆等9位同学、2018级艺术硕士(美术)专业研究生周子璇等13名同学获得2018-2019学年研究生助学金。评定2017级研究生程淑粉等5名同学获得学业一等奖学金、苏畅等4名同学获得学业二等奖学金、付林萧等3名同学获得学业三等奖学金;2018级研究生苏红等5名同学获得学业一等奖学金、邓志和等4名同学获得学业二奖学金、慕林瑶等4名同学获得学业三等奖学金。具体内容见本公示附件1《美术与设计学院2017级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结果》,附件2《美术与设计学院2018级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结果》。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之规定,公示期为2017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公示期间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美术与设计学院反映。
美术与设计学院 研究生班主任电话:0376-6393659
美术与设计学院 研究生主管院长:0376-6393359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