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严格依照依据《信阳师范大学“学习进步奖”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办字〔2023〕3号)等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经过学生申报、班级推选、学院审核,现拟推荐顾京缘等10人为2024-2025学年“学习进步奖”获得者人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顾京缘、胡晴晴、徐冉、梁巧茹、衡宗缘、胡至遥、韩苗新、王依婷、宋娴、王玉凡
公示时间为:12月1日——12月5日(公示期间如遇节假日,反馈意见正常受理)请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5日18:00前向学院反映。
联系邮箱:529629309@qq.com
联系人:郑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6-6391269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