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严格依照依据《信阳师范大学“学习进步奖”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办字〔2023〕3号)等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经过学生申报、班级推选、学院审核,现拟推荐汪波林等10人为2023-2024学年“学习进步奖”获得者人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武知行、刘艳艳、陈明阳、何新宇、汪波林、毋雨彤、梁巧茹、李乐、沈怡彤、王昕怡
公示时间为:12月16日——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遇节假日,反馈意见正常受理)请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20日18:00前向学院反映。
联系邮箱:529629309@qq.com
联系人:郑老师、胡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6-6391269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12月16日